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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12020-【资讯】

发布时间:2021-07-15 09:50:03 阅读: 来源:帆布鞋厂家

根据《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2010—2015)》、《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为把南京打造成承接上海、覆盖江苏、辐射皖赣的泛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城市,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条件

南京是泛长三角地区的中心城市,具有承东启西、联南接北区位功能。改革开放以来,南京综合经济实力不断提升,201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14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12000美元,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给金融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尤其是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提出“金融强市”战略、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城市目标的指引下,金融产业快速发展,对经济的贡献度持续提高,具备了加快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优势和基础。

(一)发展成就

1、金融整体实力持续增强

“十一五”以来,全市金融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金融业增加值近翻两番,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2011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552.35亿元,占全市GDP的8.98%,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7%,增幅超过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达到11.8%。金融业已经成为南京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2、金融机构体系渐趋健全

基本形成了银行、保险、证券等各业并举,中、外资金融机构并存,功能完备,运行稳健的多样化金融体系和全方位的金融发展格局。截至2011年末,全市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类金融机构数量达179家,其中,银行类金融机构43家,法人总部4家;证券期货类机构54家,法人机构7家;保险类机构82家,保险法人总部3家,财险公司34家,寿险公司48家。外资银行、外资保险机构数量分别达到8家(含代表处)和23家,占全部金融机构数量的1/6,尤其是韩国LIG财产保险公司、菲律宾首都银行等外资金融机构中国地区总部落户南京,填补了全省外资金融机构总部的空白。此外,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创业投资、典当等面向“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中小融资服务机构也渐成规模。截至2011年末,全市共有小额贷款公司38家,融资性担保公司91家,创业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128家,典当行57家。

3、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基本形成了以货币信贷市场为主导,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等协调发展的格局,金融总量占全省的四分之一,在“南京都市圈”城市中占比接近三分之一,形成区域范围内的资金聚集和扩散效应。截至2011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4241.99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达11723.52亿元;证券交易达20873.46亿元,境内外上市公司达58家,其中境内44家,境外14家,累计募集资金1031.11亿元;保费收入194.08亿元,保费收入位居全省前列,保险深度3.16%,保险密度2394元/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余额达到333.5亿元,占全省的40%。

4、金融业有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银行业信贷投放充分发挥主渠道功能。截至2011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中长期贷款余额7002.54亿元,人民币短期贷款余额4023.46亿元,中小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4629.79亿元,银行业在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资本市场支持地方经济逐步加强。截止2011年末,全市上市企业通过IPO、增发、配股、公司债券等方式在资本市场累计融资1031.11亿元,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境内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总量直线上升,位居全省第一,位列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二。股权投资日趋活跃,2011年,共有382家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了全市503家企业,投资金额达145亿元,占全国股权融资金额的6%,且获得投资的企业中,科技类、文化创意类项目占总投资的40.4%。

保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功能进一步发挥。保险业在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三农”产业和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基石和保障作用。2011年,共为614万人次提供了1.11万亿元人身保险保障,为各类财产提供了3.48万亿元的保险保障,各类保险赔付支出56.43亿元。

5、金融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果

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地方金融资源得到有效整合,紫金投资集团设立,成为地方金融资源整合与拓展的重要平台。地方金融机构品牌有效提升,南京银行、华泰证券成功实现上市,南京证券托管西北证券、并购金龙期货。金融改革重组取得重大成就,省内十家城市商业银行合并组建江苏银行,南京信托重组复牌更名为紫金信托。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全面完成,分别改革重组设立江苏紫金农商银行、高淳农商银行和溧水农商银行。紫金财险、利安人寿、江苏再担保等一批地方金融机构也成功组建。

金融体制创新步伐加快。科技创业投融资体系初步建立,设立了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科技创投、科技小贷、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一系列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宁台金融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获准实施人民币和新台币双向兑换试点,台新金控、永丰金控、国票金控等台资金控集团在宁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日渐活跃,鼓励和引导百亿元以上民间资本投资设立了小额贷款、村镇银行、融资担保、创业投资等一批新型金融组织。投融资模式创新开展,保险资金运用、股权融资等新型债务融资工具引入保障房、地铁等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6、金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金融发展政策环境优化提升。陆续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科技创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计划》、《科技创业企业上市辅导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创业投资、企业上市、金融集聚区建设、科技创业企业投融资等具有南京特色的政策体系,多重政策的叠加形成了有利于金融机构集聚、有利于金融服务创新的政策洼地。

金融集聚载体建设升级提速。河西金融集聚区的建设为金融业集聚提供了快速发展空间,已集聚各类金融机构150多家,其中包括9家金融法人总部,省级以上金融一级分支机构近40家,金融总部集聚效应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南京金融城”项目的启动建设,将成为金融集聚区提档升级的核心载体。

金融运行市场环境不断趋优。地方征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金融支付清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票据、银行卡、网络支付、第三方支付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广泛应用。专业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与金融相关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投资咨询、财经资讯、服务外包等专业服务加快发展。金融稳定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问题

虽然南京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为加快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城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优势,但金融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与区域金融中心地位的形成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1、金融集聚集约发展层次不高。金融总部法人机构较少,本土金融机构竞争力不强;外资金融机构数量较少,金融国际化程度不高;上市公司数量、融资规模较小,资本市场发展深度不够。

2、金融创新的内生动力不足。传统金融机构集聚程度较高,金融工具种类仍然偏少,品种体系还不够完善,竞争过于同质化;新兴金融业态发展较为滞后,新型机构均处于成长初期,体系化、产业化仍需相对较长的培育过程。

3、金融要素的市场流动性不强。金融要素市场发展相对滞后,缺少面向区域性以及全国的金融要素市场。

4、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不健全。有利于吸引高端金融人才的政策体系尚未形成,本土金融人才的培养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5、金融专业服务体系水准不高。金融中介服务业不够发达,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投资咨询、资讯等中介服务机构总体偏弱,与金融机构的业务融合度不高。

(三)战略机遇

未来5—10年,国内外金融发展格局及长三角区域金融发展都将呈现新的形势,且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均对南京金融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提供新的战略机遇。

从国际国内金融发展环境来看,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经济金融发展呈现出新特点、新趋势。在部分国家主权债务危机蔓延、全球金融体系仍然脆弱的形势下,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实现了经济强劲复苏和金融产业的良好发展,全球跨国金融业务和金融交易不断向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倾斜,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步伐不断加快,更多的国际性金融机构将在中国布局并且寻求业务合作,显著增强了中国在全球金融市场的话语权、影响力和辐射力。同时,国内温州、珠三角金融综合改革相继启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客观上为南京金融业加速发展、创新发展,取得新一轮竞争中的有利地位创造了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

从金融业发展趋势来看,今后10—20年是我国金融资源集聚、整合、聚变的重要阶段,金融资源将进行新的布局调整,新的金融产品、交易方式、金融组织将不断出现。从资本市场领域来看,资本市场的影响力、渗透力将大幅提升,金融资源配置的直接化代表了金融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为今后较长时期区域股权、产权交易的发展提供战略支撑;另一方面,债券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一部分,没有完全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仍有极大的提升空间。从银行业来看,在经历了存贷款规模高速增长,盈利能力大幅跃升,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的黄金发展期之后,银行业已经显现出步入拐点的趋势,走专业、特色化的经营道路,避免同质化竞争,将是未来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区域金融中心形成自身优势和特色的关键。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产品的创新和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仍将是今后发展的两大主题,这也是我国保险业逐步与国际保险业接轨,向保险国际化道路迈出的重要一步。此外,新兴金融产业也将随着三大传统金融产业的发展不断完善、创新。

从南京自身发展来看,南京作为省会城市和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以及国家科技创新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十二五”时期是全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以改革创新增强科学发展动力和活力的关键时期,也是金融业进一步加快发展、加速创新、加速升级的关键时期。产品、技术、业态、商业模式加速创新,同时,2013年亚青会和2014年青奥会在南京举办,产业层次、国际竞争力、国际影响力的快速提升不仅催生大量的资金需求和丰富的金融产品需求,也给金融业创新发展、金融国际化带来更多的机遇。

二、发展定位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集聚和辐射为导向,把发展金融产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提升中心城市地位的重要战略抓手。坚持高端化取向,着力推进现代金融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金融业的资源配置能力;坚持特色化发展,着力深化金融改革和创新,全面提升金融业的内生发展水平;坚持功能性提升,着力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全面提升金融业辐射带动作用;坚持整体化推进,着力加强顶层设计与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全面提升金融业的综合竞争力。通过5—10年的努力,形成金融机构密集、金融市场完善、金融功能齐全、金融创新活跃、金融服务高效的现代金融产业体系。

(二)发展定位

1、总体定位

巩固提升既有金融产业基础优势,以构筑区域金融营运管理、区域金融资产交易、区域金融人才与研究三大高地为支撑,以科技金融体系和金融要素市场建设为突破,以打造科技金融综合示范区、宁台金融合作先行区、保险创新试验区、离岸金融试点区四大创新特色区为驱动,到2020年,把南京建设成为承接上海、覆盖江苏、辐射皖赣、延伸全国的具有持续创新能力、专业特色和国际化特征的泛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

2、功能定位

(1)构筑区域金融营运管理高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在做强做优本地法人金融机构的同时,积极吸引境内外知名金融机构总部、专业性总部或者区域性总部落户南京。力争到2020年,形成银行、证券、保险及各类金融机构集群发展的良好态势,成为江苏乃至华东地区的重要金融决策、金融管理和金融服务的高地。

(2)构筑区域股权、产权及金融资产交易高地。在现有各类交易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完善、整合、创新,打造区域最具影响的股权、产权交易平台、金融资产和保险保单交易平台、航运金融交易平台、软件服务交易平台,使南京成为区域范围内最具活力的要素市场集聚地之一。

(3)构筑区域金融人才和研究高地。充分发挥南京教育科研资源丰富、与国外著名高校和相关研究机构联系紧密的特点,形成国际化的金融教育体系。集聚国际、国内著名金融专家、实务界资深人士,设立国际性的金融高端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使南京成为金融人才培育、交流和研究的高地。

(4)打造科技金融综合示范区。深化科技金融体系建设,进一步丰富科技创业投融资主体,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产品创新,进一步拓宽科技金融服务运用领域,在“十二五”末,努力把南京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科技金融综合示范区,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5)打造宁台金融合作示范区。把握机遇、先行先试,推动宁台科技金融深度合作,合力把南京打造成为台湾金融机构布局大陆的重要平台、开拓大陆金融市场的重要基地。

(6)打造保险创新试验区。积极争取中国保监会支持,先行先试,努力打造机制灵活、运转协调、政策配套、充满活力的保险创新试验基地,不断提升保险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渗透力和贡献度,为区域乃至全国保险发展提供经验和示范。

(7)打造离岸金融试点区。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政策指导和支持,以宁台金融合作为启动点,以离岸银行、离岸保险业务为着力点,以探索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和人民币贸易结算为手段,积极试点离岸金融业务,把南京建设成为区域性离岸金融试点区。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及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稳步提升,到2015年末,力争实现金融业增加值突破1100亿元,在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达到10%左右;到2020年末,金融业增加值突破2000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12%。

2、具体目标

——银行业。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和存贷款年均增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水平,到2015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20家左右,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2.2万亿元左右,贷款余额达到1.6万亿元左右;到2020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再新增30家左右,存款余额达到4.5万亿元左右,贷款余额达到3.5万亿元左右。

——证券业。上市融资、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规模明显扩大,到2015年,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挂牌上市企业数量达到100家左右,新增证券市场筹集资金300亿元以上。到2020年,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挂牌上市企业数量达到150家左右,新增证券市场筹集资金500亿元以上,累计融资规模突破1800亿元。

——保险业。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进一步提升,保险业的经济补偿、社会管理和资金融通三大功能显著提高。到2015年,新增保险机构15家左右,全市实现保费收入400亿元左右,保险深度超过3.6%,保险密度超过4000元/人;到2020年,新增保险机构20家左右,全市实现保费收入达800亿元,保险深度超4%,保险密度达到8000元/人。

——其他金融业。形成与传统金融互补、功能较为完备的多层次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到2015年,规模以上的各类股权投资机构超过200家,典当公司超过80家,小额贷款公司80家。到2020年末,规模以上的各类股权投资机构超过300家,典当公司超过100家,小额贷款公司100家。

三、空间层次与布局

根据现有金融及金融相关产业的区位特征和发展定位,重点推动“一区(一城)、两带、三基地”建设,作为全市金融业集聚发展的高端载体,并利用主体功能区及几大重点功能区的金融辐射效应,实现金融机构、金融服务、金融创新向全域范围的扩散。

(一)核心功能区(城)

强化河西金融集聚区在南京金融产业布局中的核心地位,努力把河西金融集聚区打造成区域内金融机构集聚中心、金融交易中心、资金管理中心、金融研训中心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成为南京区域金融中心的核心功能区。

建设具有国际水准、地标性“南京金融城”,使之成为驱动南京乃至泛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展示南京金融形象的第一窗口。

(二)两大金融服务带

着力推进洪武路—中山南路、鼓楼—山西路两大金融服务带及其周边地区的金融产业集聚圈的提档升级,抓好金融楼宇的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合理布局网点,不断调整优化金融业态。以集聚金融分支机构、营运前台为基础,吸引和聚集零售类金融机构、私人银行、消费金融等理财机构进驻,打造区域财富管理机构集聚区。

(三)三大金融服务外包基地

以新城科技园为载体,重点发展金融产品创新与研发、金融人力资源外包等金融服务外包产业。以中国(南京)软件谷为载体,重点发展金融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以麒麟生态科技园为载体,重点引入金融数据处理、金融后台服务等金融配套服务。

四、体系建设与完善

(一)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市场规模

1、丰富内涵、优化服务,发展货币信贷市场

(1)大力发展信贷市场。紧紧围绕加强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线,强化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银行信贷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融资主渠道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调整信贷投向,着力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优势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支持现有工业园区建设和产业集群的结构优化升级。突出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包括高端软件与新兴信息服务、下一代信息网络、新型显示)、生物产业(包括生物医药、生物农业)、节能环保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包括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卫星应用)、新能源产业(智能电网方向)、新能源汽车产业等六大类11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组建中小企业贷款中心,针对其量身定做信贷创新产品,探索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小额循环贷款、无抵押贷款,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抵押贷款、信贷债券发行、中小企业信用互助计划等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创新。

(2)鼓励发展外汇交易市场。吸引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涉外企业积极参与外汇市场交易,在扩大基础外汇交易规模的同时,探索开展外汇衍生交易业务。大力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深化人民币新台币互换。鼓励金融机构以金融创新为抓手,通过境内外、总分行全面联动,积极参与全球人民币清算体系,扩大全市试点企业范围。积极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培育离岸金融市场。加大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服务力度,积极支持企业“走出去”到境外创业投资、跨国并购。积极支持引进外资,特别是支持企业通过返程投资、境外发债等方式吸引外资。

(3)发展同业拆借市场。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参与同业拆借市场交易,扩大交易规模。利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信贷转让平台,探索建立信贷转让、信托资产转让等市场。进一步推广票据市场,扩大银行承兑票据业务规模,鼓励银行机构开展汇兑、承兑、信用证、短期融资券等各类服务。

2、扩大规模、完善层次,培育资本市场体系

(1)积极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强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建立多级联动的上市资源培育及拟上市企业跟踪管理机制,通过资本对接、项目推介、重组嫁接、交流合作等方式促进后备企业成长壮大并顺利上市。鼓励和支持主业突出、资产规模大、盈利水平高、竞争力强的企业,加快改制重组步伐,通过IPO或借壳到主板上市;规范民营中小企业的运作,推动细分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到中小板上市,鼓励高成长性、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到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海外上市。积极推进场外市场建设,推动南京高新区入围“新三板”扩大试点园区,动员券商与企业接触,帮助企业进行改制与预内核,实现高新区企业进入“新三板”融资。

(2)发展以股权交易市场为代表的区域要素市场。整合在宁各类交易场所,推动建设面向区域内、覆盖多种经济成份、多功能、多层次的交易平台,实现各类产权、股权与资产的规范转让和合理流转。

(3)充分利用债券市场,扩大债权融资比重。利用各类债券融资方式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大力支持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公募、私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融资。积极探索集合发债方式,推进区域集优等债权类金融创新,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并为中小企业进行票据融资提供绿色通道,提高融资效率。

(4)创新发展期货市场。积极培育期货市场,推动本地期货经纪公司发展壮大,加快交易网点建设,与国内期货交易所开展战略合作。鼓励大型期货公司到南京设立分支机构,活跃市场竞争。推动期货资源优化整合,强化期货经营机构中介功能。鼓励期货公司投资和参股建设现货商品交割仓库,促进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不断提升期货市场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5)积极发展股权投资。进一步加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投入,加强与国内外股权投资机构合作,设立符合南京产业导向的专业投资基金,发展具有南京特色的产业基金、母基金和并购基金。建立符合创业投资运作规律的国有创投资本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广泛吸引民间资本,将投资重点进一步聚焦到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撬动创投机构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前期投入和培育。针对不同区域产业发展方向和创投机构发展的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引导符合产业发展特点的社会创投实现相对集中,重点支持江宁、栖霞、江北新区等地建设基金集聚区。

3、发挥优势、创新机制,深化保险市场建设

(1)完善优化保险市场体系。积极引导保险机构稳步推进分支机构建设,优化保险机构网点布局,扩大保险覆盖面。大力引进有经营特色的健康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企业年金等专业性保险公司在宁设立分支机构。鼓励设立保险代理公司、经纪公司和公估公司,引导促进保险兼业代理市场,完善保险中介服务。

(2)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创新保险品种,完善保险功能,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责任保险、工程保险、财产保险等,探索通过建立保险交易平台开展保单交易、推动保险股权交易。围绕民生工程与和谐社会建设,积极开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人寿、健康、医疗等保险品种,提升专业保险功能;推动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融资业务的有机结合,支持对外贸易;加快发展航运保险,发展船舶(飞机)保险、海上货运保险、保障与赔偿保险,积极探索新型航运保险业务;推动科技保险与科技创新的有机结合,支持科技产品创新;加快保险后台中心的建设,促成本地法人机构在南京建设呼叫等后台中心,进而吸引国内外大型保险机构在宁建立数据备份、呼叫等后台中心,逐步形成初具规模的保险后台中心。

(二)健全金融组织体系,丰富机构类别

1、做大做强本地法人金融机构

大力支持在宁的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支持有条件的法人机构快速发展壮大,提升综合实力,深化本地金融机构改革,营造良好金融环境,打造优质地方金融机构品牌。

推动南京银行加快跨区域经营步伐,提升综合实力,坚持特色服务的优势,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治理完善、业绩优良的现代商业银行,将其打造成为全国性的优质银行品牌。推动南京证券加快发展业务,开展各类资本市场融资工作,促进其业务结构趋于合理,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争取尽快上市。加快组建紫金富邦寿险,支持法人保险机构通过强化管理,完善经营机制,开展金融创新,加快业务发展,做优做强。

支持江苏银行扩大业务覆盖地区和领域,加快发展业务,优化资产结构,完善公司治理,争取上市。支持华泰证券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打造成为全国性优质券商品牌;支持弘业期货成为全国排名前列的期货公司,并争取上市。支持紫金财险加快业务发展,引入战略投资者并择机上市;支持利安人寿在全国开展保险业务,成为具有全国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法人保险机构。

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提升服务管理能力。支持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加强网点建设,逐步实现基层网点全覆盖,开发和推广适合“三农”的金融产品,成为具有竞争力的农村金融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运用现代经营管理体制,争取实现跨区域经营,达到上市条件。

2、发展壮大金融控股平台

集中和整合地方金融资源,推动紫金投资集团走金融综合经营之路,发展成为在全国有影响力、特色鲜明的金融集团。在现有金融资产、创业投资与金融服务三大业务平台的基础上,鼓励其通过设立、参股、收购、兼并等方式,加快金融和相关产业布局,开展综合性、多元化经营,形成以创业投资为先导,以金融相关实业为支撑,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为核心,以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等为有力补充的金融控股集团,打造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产业链,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全过程、综合性服务,为本地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综合金融服务。

3、培育引进金融机构总部

发挥南京省会城市优势,集聚机构总部。支持在宁各类金融机构的地区总部、分支机构提升综合实力,增强区域辐射能力。加强各类金融资本的融合,重点引进实力强的全国性、地方性金融机构。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在宁投资组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外资金融机构区域总部的引进力度,吸引和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来宁设立代表处、分支机构,重点鼓励台资金融机构来宁发展,寻求合作。培育和引进专业金融和特色金融总部,重点引进大型金融机构的专业业务总部和成长性好、经营有特色的金融法人机构和区域性总部,增强辐射带动功能。

4、大力发展新型金融业态

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探索构建担保基金,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资金的撬动作用,改善和提升融资性担保行业的抗风险能力和服务能力。加快发展一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等金融机构,满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微群体的金融需求。支持发展信托公司,引导法人金融机构在宁设立信托公司,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信托公司来宁设立地区总部或分公司,支持信托公司积极开展产品创新,提升社会资金融通能力。支持发展融资租赁公司,推广融资租赁理念,促进融资租赁业与重点产业联动、与市政项目对接、与中小企业合作,扩大融资租赁业的影响。设立货币经纪公司,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货币市场的规范发展。鼓励和支持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航运金融公司、房地产信托基金、财富管理公司、第三方支付与清算公司等新兴金融机构的发展,丰富金融业态,拓展金融衍生产品,抢占金融发展制高点。

(三)开展多个重点工程,优化金融环境

1、实施“金融人才高地工程”

采取多种形式提高金融管理者、金融机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高层次金融人才队伍,把南京打造成为金融人才高地。实施金融人才引进计划,定期梳理人才短缺情况,支持金融机构向海内外招引金融人才。实施金融人才培养计划,利用南京高等科研院校丰富的优势,研究制定金融人才培养计划,成立以国际国内知名大型金融机构资深专家为主体的南京高级金融研究院,实现金融机构需求与高等院校培养的对接,培养国际型、复合型和创新型金融人才,形成金融高端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基地。推动金融人才交流,选拔优秀人才到境外金融机构培训学习,培养国际型金融人才。完善金融人才政策,在住房、科研经费、子女教育等方面予以补贴,在所得税方面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高层次金融人才。

2、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征信系统平台建设。依托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探索推动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形成全社会共享的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信用评级机制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全市的征信系统信息平台。拓展征信服务应用领域,加快征信产品创新。积极支持、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信用管理,形成信用约束机制,培育和规范多元化信用主体。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监督等手段,增强企业和个人信用观念。深入开展和推广“金融生态达标县”和“金融生态示范县”活动,推进“激励守信、惩戒失信”联防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社会信用建设水平。

3、深化“金融中介引进工程”

实施金融中介机构引进计划,积极争取国际知名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投资咨询等与金融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南京设立法人机构、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形成功能完备的多层次、高水平、现代化、国际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推动金融中介机构业务创新,支持中介机构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创新能力,提高服务金融机构发展、融通市场资金的能力。规范金融中介行业发展,加强对金融中介行业的指导和管理,形成良好的行业规范和准则,维持市场秩序。

五、金融创新与突破

(一)以科技金融带动金融改革与创新

积极利用国家、省级和南京自身科技金融发展的资源和优势,大力推进科技金融政策及产品创新,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以促进资本与技术的有效对接为目标,形成要素聚集、交易活跃、机制灵活、保障有力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科技金融指数。

着力提升科技金融机构创新与发展。坚持科技银行专营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引导督促科技银行做专、做精、做强,探索设立科技社区银行;积极在更多具备条件的园区设立科技小贷公司,扩大覆盖面;吸引国内外优秀股权投资机构在宁设立管理公司并发起设立基金,引导投资阶段前移,扩大创业和股权投资集聚规模;督促和引导科技保险公司研发科技保险产品、创新科技保险服务,为新产品研发、试生产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保险保障;鼓励和引导融资性担保公司特别是国有全资或者国有控股担保公司,研发科技担保产品,为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促进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评估、定价、流转及监管等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的发展。

全面建立科技金融体系。构建“一个平台、两个保障、三类市场和五种工具”的科技金融体系框架,即建立科技金融综合信息平台,提供科技金融人才和科技金融信息共享与服务;完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等三类市场的融资功能;综合运用科技支行、中小企业集合债、企业债券、信托、商业贷款等债权融资工具,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债转股、上市融资、并购等股权融资工具,科技保险、商业保险等保险工具,科技担保、商业担保、知识产权质押、典当、企业互保等金融中介服务工具,政府补贴、税费减免、贴息、孵化器等财政支持工具,促进科技与金融有效融合。

创新科技金融投融资方式。创新科技投入机制,以政策性金融资源的整合为先导,构建由紫金科技投资基金等科技创投引导基金、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科技银行、科技保险公司、紫金担保等国资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等为成员的南京投贷保联盟,搭建投融资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全程式投融资服务。

(二)以交易平台创新建设区域金融要素市场

利用国家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契机,以产权市场的整合和发展、交易平台的创新为突破口,创新交易品种与方式,加强与京津沪三大产权交易中心的相互代理业务,积极推进各类产权、股权与资产的规范转让和合理流转,建立并形成多元、集中、规模化的产权股权交易平台,将南京建设成为辐射泛长三角区域、最具活力的区域要素市场。

组建股权交易平台。整合在宁各类交易场所资源,加强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各类主体开展合作,建立面向长三角的场外交易(OTC)市场。

组建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以现有南京联合产权(科技)交易所为基础,尽快建立金融资产交易所,为区域内的金融资产交易提供全程服务,开展各类金融资产交易创新业务,逐步打造成为泛长三角区域的特色化、专业化、综合性金融资产公开交易的重要平台。

探索建立保险交易平台。积极引导保单交易市场的发展,建设区域性保单交易中心。

设立航运金融交易平台。依托南京港,推动发展港口融资、船舶抵押贷款、船舶融资租赁、船舶出口买方信贷、资金结算等航运金融服务,并以下关滨江商务区为依托,规划建设航运金融交易平台。

设立软件服务交易平台。紧紧抓住打造世界软件名城的契机,积极建设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提供优质、高效、高性价比的专业化服务,建设全国性权威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有形市场。

探索建立大宗商品及战略资源交易平台。发挥南京既有产业优势,探索建立石油化工等特色大宗商品及战略资源交易平台,形成区域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多商品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

(三)以新兴与特色业务构筑专业金融中心

结合南京地方性优势和资源打造特色专业金融中心,实现借势及错位发展,积极引进大型金融机构专业总部,发展新兴金融业务,形成面向长三角及全国性的财富管理中心、第三方支付与清算中心、金融服务外包中心等。

建设财富管理中心。整合现有金融资源,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财富管理业务,同时引进多家全国性财富管理机构,鼓励设立独立理财公司,吸引各大银行在南京设立私人银行部。加速金融产品研发基地的建设,并探索建立起横跨基金、券商、信托、保险、银行的统一理财信息。引入社会责任投资的理念,加大对新能源及社会责任履行好的公司的投入,从绿色产业中挖掘金矿,建设面向长三角及全国性的财富管理中心。

建设第三方支付与清算中心。依托苏宁易购、焦点科技、宏图三胞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具有南京特色的国家电子商务金融示范城市,构建区域性的第三方支付与清算中心。鼓励第三方支付与清算平台快速发展,充分利用市民卡工程等已有成果,培育以电子商务支付为主要业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个人、企业的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一站式”电子支付服务。鼓励商业银行与成熟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及第三方安全认证服务平台合作,大力发展网络支付金融服务。加快支付服务手段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面向消费者的电子钱包、手机支付等新型在线支付产品,形成由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固网支付以及其他支付渠道构成的新型综合支付体系。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金融监管,同时进一步提高平台的安全性以及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培养用户信用度,改变其传统的购物习惯,更新客户群的消费观念。

建设金融服务外包中心。利用地缘和成本优势,顺应金融业发展趋势,承接上海、北京等国际金融中心的外溢效应,引进国外先进的金融外包服务理念和业务流程,依托现有的中国软件谷、麒麟生态科技园和新城科技园,规划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形成三大金融服务外包平台和金融研发、服务外包基地。以金融产品创新与设计、票据影像服务外包、支付清算服务外包、金融档案管理外包为重点,同时发展数据处理和灾备、客户呼叫服务、银企对帐服务、中小企业和个人信贷服务等后台业务。吸引国内外大型金融机构在宁建立数据备份、金融软件开发、金融新产品开发、人才培训、后台呼叫中心等,逐步形成金融服务外包中心。

(四)以先行先试打造保险创新试验区

营造优良创新发展环境,加大财政与税收支持力度,推动重点机构、重点险种、重点业务率先创新发展。推动地方法规建设,建立创新保护机制,激发和保护各类保险机构创新积极性。发挥地方保险主体创新功能,引导紫金财险、利安人寿等法人总部机构开展科技保险、知识产权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创新型保险业务以及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业务。大力推动宁台金融保险合作,提升南京保险业的国际化水准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深化保险资金运用试点。加强与全国保险公司总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沟通合作,通过商业银行、上市公司担保及市本级部门间协调等实现信用增级,激发和引导保险资金投资的积极性。探索保险资金运用的方式和途径,紧跟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市场化改革步伐,重点关注保险投资改革创新政策,继续探索通过股权、不动产、无担保债券、委托投资等方式,吸纳保险资金投资南京地铁、保障房、养老、医疗、产业投资基金等领域。

六、金融开放与交流

充分发挥南京经济金融发展的基础优势,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融入区域合作,承接国际金融产业转移,逐步实现金融合作与交流的区域化、国际化。

(一)加强泛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

加快推进宁镇扬和南京都市圈金融同城化。加强区域城市合作,积极协商,寻求共识,签署金融合作备忘录,制定和实施具体规划、合作项目。成立市金融同城化的合作发展委员会以及金融同城化工作办公室,推动实施金融同城化。以银行业金融合作先行,推动银行之间跨行、跨区域的通存通兑,努力建设区域统一的资金市场,并逐步扩展到证券、保险等领域,促进资金、人才、信息在区域内自由有序流动,建立“南京金融区”。

积极推进泛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推动上海金融业不断向南京延伸和拓展,充分利用沪宁两地经贸、金融业间的比较优势,不断拓展金融合作新领域。推进区域内政府管理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发挥政府规划引导作用,逐步实现泛长三角金融市场体系、金融运行机制、金融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全面对接。制定金融合作战略规划,积极推动泛长三角金融合作与交流,构建区域金融合作平台,参与区域的金融市场联动、产业整合和管理创新,实现泛长三角城市群之间金融的共赢发展。

(二)深化宁台金融交流与合作

利用与台湾的独特历史渊源,深化宁台金融合作。继续深化宁台两地人民币与新台币双向兑换试点,深化支付结算和货币清算合作。推动宁台两地金融机构互设异地分支机构及扩大业务范围。积极探索在宁证券、基金管理公司在台湾的分支机构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为台湾合格证券机构投资者提供人民币证券投资业务的创新渠道。支持在宁台资企业上市发展,积极开展台资股权交易市场的试点工作。推动两地金融机构、金融调控和监管部门、金融同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地金融人才交流培训。

(三)推动金融国际化

承接国际金融产业转移,促进金融机构、金融人才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逐步实现金融法制、营商环境与国际接轨。推广宁台金融合作的成熟模式,逐步与香港、新加坡等亚洲金融中心及欧美金融中心开展合作与交流。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在宁设立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参股本地金融机构,引进国际金融资本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际金融交流与合作,依托对外经济贸易,促进与境外金融交往,扩大人民币结算规模,完善人民币跨境流通和结算机制,开展人民币衍生产品创新。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跨国金融企业集团的交流与合作,使南京成为全省开展国际金融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加强与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互访,学习借鉴国际经验。

七、保障措施与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区县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区域金融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协调和实施各项建设工作。

协调联动机制。邀请省有关部门、国家金融调控和监管部门驻宁机构等,组成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南京区域金融中心共建机构,形成高规格、高效能协调联动机制,凝聚更多的力量,形成更大的合力,共同推进南京区域金融中心建设。

推进保障机制。依照规划的主要任务,确立支撑南京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重点项目,并制定重点项目行动计划,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优惠政策,优化发展环境

财政扶持政策。设立南京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规模,加大对区域金融中心各项体系建设和重点项目的财政政策扶持力度。

税收激励政策。研究制定支持南京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金融税收制度。加强扶持金融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运用力度,对鼓励和支持类金融组织以及特定金融市场建设的予以税收优惠政策。

人才服务政策。制定金融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和人才政策,将金融人才纳入南京“321人才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加强高端金融人才服务,为金融人才提供引进、培训、认证、流动、社保等“一站式”的专业服务。

环境优化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予以南京金融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的政策。

(三)建立推进机制,提升规划执行力

宣传推广机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渠道作用,加强面向社会大众的普及性宣传,扩大“南京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影响力。定期举办南京金融博览会、金融理财博览会、金融开放论坛等活动,树立南京金融形象。

招商创新机制。进一步突出金融招商重点领域,突出招引机构的品牌效应,制定《金融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推动区县、园区加强金融载体建设,加大金融招商力度。

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督办制度,定期对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确保重点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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